電機性能:
1.技術數(shù)據(jù)表中的數(shù)據(jù)應按下列使用條件工作
a. 海拔不超過1000m;
b. 周圍空氣溫度不大于40℃;
c. 工作環(huán)境不應有酸性、堿性或其他對絕緣有腐蝕作用的氣體;
d. 電機為連續(xù)工作制(SI);
e. 電動機電樞回路和勵磁回路可由靜止整流電源供電,也適應由直流發(fā)電機供電;
f. 本系列電機性能均符合國際GB755《旋轉電機基本技術要求》。
2.電動機標準額定電壓為160V、440V。也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派生出220V、400V和660V 或其他電壓。
3.電動機額定轉速有3000、1500、1000、750、600、500、400、300、200 r/min共九檔。減小電樞電壓為恒轉矩調速,減小勵磁電壓為恒功率調速,調速范圍見技術數(shù)據(jù)表(表2)。在額定電壓以下用調壓調速時為恒轉矩。其最低轉速均規(guī)定為不低于20 r/min,此時仍能維持額定轉矩,轉速平穩(wěn)。
4.電動機的基本勵磁方式為他勵,標準勵磁電壓為180V,其他勵磁電壓亦可協(xié)商。電動機允許強行勵,強勵電壓不得超過500V。電動機正常運行時勵磁電流不得超過額定勵磁電流。為確保勵磁系統(tǒng)絕緣的可靠性,在斷開勵磁回路時,需在勵磁繞組兩端并聯(lián)一個釋放電阻以防止自感電勢。在標準勵磁電壓時其值約為七倍勵磁繞組電阻(冷態(tài))。勵磁電壓高于標準電壓時,并接釋放電阻值可小于七倍,反之大于七倍。
5.Z4-315、Z4-355、Z4-400、和Z4-450四個機座帶有補償繞組。在Z4-250和Z4-280兩個機座號中派生帶有補償繞組的電機也是可能的。
6.電機提供有接地標注的接線柱。
7.技術數(shù)據(jù)表內的功率值為額定功率,額定電壓和轉速時的效率,它包括勵磁損耗,不包括鼓風機損耗。